我学英语的一点体会
刘士聪,男,1937年生,天津人。南开大学英语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翻译》编委,《英语世界》顾问。曾任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长期从事翻译教学与研究。
经验总结在汉语语言和文化环境里怎样学好英语,这是从事英语教学的人们一直研究的问题,也是学生们一直关注的问题。在专家、学者们多年研究的成果里,有共同的经验和体会,也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总结出来的对自己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总之,在讨论如何学好英语时,一方面要借鉴共同的经验,一方面要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不断摸索。
学习英语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研究的需要,或对英语本身进行研究;有的是为了交际,用口头形式或笔头形式。而交际能力的状况取决于学习者所掌握的英语知识和运用英语的技巧,同时,也与学习者的文化修养息息相关。使用母语是这样,使用英语或别的语言也是如此。但这不是说,不懂英语或英语不好就是修养不高;而是说,一旦涉足英语,学习者的文化修养对于他/她学好英语或别的语言是十分重要的。有一个例子可以帮助说明这一点。南开大学早期英文系的毕业生、年近九十的吴景略先生——旅居日本的华裔围棋大师吴清源先生之兄——在他写的回忆录里说:吴清源的日语并不好,但他的日语朴素、文雅,日本人很欣赏。川端康成说,吴的日语不如围棋好,这是憾事,但他为人高尚,说话也高尚,他说话端庄、声音大方。由此可见,人们的英语或日语交际能力以及使用英语或日语时所表现出来的风格,与他/她的文化修养有关系。
在汉语的语言和文化环境里学习英语,有三件事情很重要:一是多听,二是多读,三是持之以恒。这三条是无法之法、万全之策。
我们常说多听重要,很多人都这样说。听的好处真是多:通过听可以学习好的语音和语调,通过听可以训练听力,通过听可以培养英语“语感”。多读,包括阅读各种题材的书籍和报刊杂志,是我们学习英语的主要途径。多读重要,几乎所有学英语的人都知道,即使是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也知道,不读书是写不好文章的。
那么,在读书过程中应该关注什么呢?人们关注的重点有所不同。
我比较注意英/美人在传达一个信息、一个概念或一种感情时所使用的表达方式。他们的表达方式和我们从汉语概念出发翻译过来的英语往往不一样,这些不一样的地方正是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因此,我时常觉得,在英/美人说的话里,在英/美人写的文章里,特别是好的作家所写的文章,几乎字字句句值得琢磨,几乎每一句话里都有可学的东西。时间长了,所积累的英语特有的表达方式多了,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就会提高,就能讲出好一些的英语,写出好一些的文章。这可能和陆国强教授所说的“语义结构”和“语义能力”有关。他说:“语义能力实指说话人的内在语义知识,即每个人脑中内在地掌握了本族语的语义结构,从而能正确地生成(generate)和解释语言信息。这种语义能力实际上是一种语感(a sense of language),或者说是一种语言直觉(linguistic intuition)。要把一种语言卓有成效地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培养和提高语义能力是成败的关键”(1999,pp.1-2)。他的这个见解是很深刻的,点出了学好英语的关键,那就是“培养和提高语义能力”,也就是通过“听”和“读”培养英语“语感”或英语的“语言直觉”,这是学英语“成败的关键”。
我还喜欢研究英语句子。句子是表达信息、思想和情感的最基本的单位。英语语言之美在句子层级上表现得特别突出,句子之内所选定的词语、句子范围内语义的表达,以及句子结构的组织,往往以非常准确、简洁和巧妙的方式显现出来,而“准确”、“简洁”和“巧妙”是英语语言之美的重要特质,研究起来是一种享受。我国清代著名爱国者、向西方学习的先驱容闳(YungWing,1828-1912)在他的《西学东渐记》(My Life in China and America)一书中提到他在马萨诸塞州孟松学校留学时的校长查尔斯·哈孟德时说:“他培养学生在古典和当代文学中爱美的情趣,并具有以此来激励学生的本领。在我们每日的诵读课上,他特别强调地指出句子及其结构之美,比强调语法规则、语气和时态更甚。”容闳虽然不是语言和文学方面的学者,但因他对英语句子具有很敏感的审美意识,他写的英语和英/美人写的英语同样好。比如,他这样描写他的校长查尔斯·哈孟德先生:He was well-known in New England as an educator and a champion of temperance and New England virtues.His high character gave the Academy a wide reputation and the school was never in a more prosperous condition than when he was principal.
他对哈孟德先生极为钦佩,在第一句里说他是著名教育家,提倡节制和新英格兰品德。第二句说孟松学校因他高尚的品格而远近闻名,学校从来没有像他任校长期间那样生机勃勃。如果我们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他写的句子的英文韵味非常浓,特别是有下划线的部分很精彩。a champion of是个名词短语,相当于汉语的动词“提倡”;temperance只是一个普通的单词,它所传达的概念很丰富,相当于汉语的“节制”或“适可而止”,是指人的修养而言;从high character我们可学到:一个人的
品格是可以用英语high来形容的;…never in a more prosperous condition than when…这样的句式只有英语修养很高的人才能写得出来。从这两句话的选词、句式及其自然的行文风格看,谁都会以为这是出自英/美作家之手。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英国风情录》(吴延迪编著,1994)里有一篇讨论英国国歌“God Save the Queen”的文章,开头一段是这样的:Mystery and romance surround Britain's National Anthem.It was never written or composed as such.It grew out of the people.It is first mentioned in the 16th century.But its text(first in Latin)has frequently been changed and added to.
我很喜欢这个段落,五个句子都是简单句,行文简洁。把这段文字比较准确地译成汉语(当然还可以译成别的形式)可以是这样:
一种神秘和浪漫的气氛笼罩着英国国歌。这不是由谁创作成这个样子的。它是在民间逐渐形成的。最早有人提到这首歌曲是在16世纪。但它的歌词(开始是拉丁文)却经过多次改动和补充。
我们对照汉语看英语时会发现,原来汉语的这些概念用英语表达时是这样的:“神秘和浪漫的气氛”译成英语时只说“mystery and romance”就可以了,而不必一定是“a mysterious and romantic atmosphere”;汉语的“笼罩”用于描写抽象概念时,我往往不知如何翻译才算好,读了这里的“surround”,我受到启发,因为英国人这样用了,说明它是好英语;第二句里的成语“as such”也值得注意,它是指前面所说的“mystery and romance”,这样就把意思说得很准确,也避免了因重复而产生的句子的单调和冗长之感;第三句里的“grew”相当于汉语里的“形成”,它和“develop”在语域上有差异,用来描写一首歌曲,“grew”更恰当、更通俗;第五句里的“has been...added to”相当于汉语里的“补充”,而我们在表达“补充
”这层意思时,往往想到别的更“formal”的词语。
我们注意到了,在简单的英语里有很好的表达方式,这样的东西读多了,我们就能认识什么是好英语,这样的东西积累多了,就能提高我们说话和写作的质量。这倒不是说,我们阅读时字字句句都要这样做,但遇到很新鲜的表达方法时,停顿一下,跟汉语里相应的概念对照着进行思考是很有益的,这对于培养我们的英语“语义结构”意识很有帮助。
总之,在阅读时多注意英语语义结构的特点以及它与汉语语义结构的区别,通过多听和多读培养“语感”,这是提高英语交际能力的关键。如果学习英语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又能持之以恒,在汉语语言和文化环境里学好英语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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