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习外语和外国文学的经历
杨周翰,教授。江苏苏州人。193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英文系。1949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英文系。曾任西南联合大学讲师。建国后,历任清华大学副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教授、英国文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莎士比亚研究会第一届副会长,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第一届会长,国际比较文学协会第十一届副会长。九三学社社员。擅长英、法、拉丁语等外语。著有《攻玉集》、《十七世纪英国文学》,译有〔古罗马〕维吉尔的《埃涅厄斯纪》〔古罗马)奥维德 《变形记》,与赵萝蕤等主编《欧洲文学史》。
文章我出生在1915年没有上过私塾,从小进的是新式小学。那时写国文作文,不论老师出什么题目,我们的开头一句不外是“人生在世”或“光阴”。现在我已年逾古稀,回过头来看看往事 ,这样的开头倒也切题。
我是苏州人,从小生长在北京 。我进小学是在二十年代初。当时在北京还有一座江苏会馆,是旅京江苏同乡的联络站。我祖父大半兼管一点这个会馆的事。为了旅行京江苏人的子弟就学方便,在会馆里办了一所江苏小学。小学校长是洞庭东山人,我们都叫他叶教习(当时的教师都叫“教习”)。他常因学校的事和我祖父有来往。我的小学教育就是在这里接受的。
大半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学生有英文课了。我记得教我们英文课的教师是吴郁周先生,他也是苏州人,和我祖父是朋友。他为人和蔼可亲,循循善诱。当然小学英文程度是极浅的,吴教习的英文水平如何,我虽然不能判断,但现在回想起来,他非常注重发音的准确。他非常反对用汉字注英语发音。他说比如有人为了记ENGLISH GRAMMAR两个字的读法,就编了一句顺口溜“英哥拉屎狗挠门”,既注了音又便于记忆,但这样是永远学不会英语的。我想学一门外语而要摆脱本国语的干扰是困难的,但你若不摆脱,不建立另外一套完全独立的习惯,也是学不到家的 。
我开始学英文,怎么也学不会,忽然有一天上课读课文,非常流利,好象豁然开朗一样。我至今百思不得其解,我想和吴教习教学有耐心是分不开的。如果他认为孺子不可教,那么我的积极性也就没有了。
对照今天来看,我们的启蒙英语,对发音似乎还不够考究,总带点“口音”。陈毅同志主张要学那“洋腔洋调”,说得极对。纠正方音的干扰,吐音准确,在启蒙阶段若不注意,以后难改。初学英语,好象一个异物进入体内,格格不入。教师自己发音要准确,还必须要有耐心。
当然有人会反对 ,会问什么是标准发音(如肖伯纳),言外之意,没有标准发音。实际生活中的英语也确实各式各样,“标准”云云浑如柏拉图的“理念”,但我们总应有一个标准而取法乎上。 讲到方言,人人都说苏州方言适合女人说,不适合男人说,这一种偏见。苏州方言对学英语语音有不少方便,有些英语的短元音相当于苏州方音的浊辅音,苏州方言的声调对模仿英语声调也比较方便。苏州方言在几个大方言里恐怕最贴近英语。这是我的印象,有待语音学家研究。
我在江苏小学毕业后,1926年经亲戚资助进了 崇德中学(今北京31中),在宣武门内绒线胡同。这所中学是英国圣公会办的,据说是要办成一个中国的伊顿公学。家里怕我程度不够,先上了小学六年级。我在这学校一直上到中学五年级,因为我和老师捣乱,被学校开除。有位国文老师上堂讲黄庭坚,说他的号是“石谷”,我说不对,黄庭坚号 “山谷”,塌了他的台。我又在作文里写打油诗讽刺他,被他拿住把柄,就到校长处告状,说有我无他,有他无我,与我势不两立。校长大了我几下手板,把我开除了。
这所中学除了国文、中国历史以外,其他课程都是用英文课本。当时学的外国历史、外国地理对我后来很有用,许多历史上的人名,外国地名,不仅记住了拼法,而且记住了正确的发音。现在往往遇到这样一种情况,看见一个外国人名、地名,不知怎么念,一念又往往发音不对,或重音放错,或者认为读错了也无所谓。这虽是小节,但却代表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就象说中国话而读白字一样。至今西洋历史和文学中一些难读的名字如等等,我还是记得很清楚的。我的数学学的不好,但一些数学名词如都还记得。我学的英文课本记得是一套[英文津逮],后来还用了林语堂编的开明英文 。教我英文的是一位英国老小姐,叫,她的发音当然非常地道,教书也很严格。[英文津逮]是一套由浅入深的教材,可以打好英语的基础,到了开明英文就有些文学课了。记得其中一课是讲亚瑟传奇的,把我带进了中古传奇世界,什么M魔术师,什么M,什么U,名字一个个都叫得出来,故事也十分吸引人,加以M讲得好,能引人入胜。这时也接触到一两首抒情诗,但记不得是那些了。
英语课当然有笔头练习,到五年级可能有作文了。也有口头练习,有时举行演讲会。
回顾这六年中学生活,我觉得学外语必须有一个外语环境。当时各门课程除国语和中国历史外,都用英语,各课相辅相成,事半功倍。这种环境已是历史陈迹,今天不可能再办什么教会学校,但是尽可能创造一点外语环境还是办得到的。其次,设法把扩大知识和外语结合起来,例如讲外国史地,甚至讲数、理、化,能否把外文的专名、术语也教给学生?不要把外语作为一门孤立的课去教,把外语以外的课和外语课看成井水河水,互不相犯,各自是个不漏水的密封箱。要想提高全国外语水平,一定要在中学打好基础。
我被开除以后,同学们很同情我。学校连转学证书都不给我,同学们想办法给我弄了一张假的转学证书,改了名字,转到了育英中学。本来六年级一般不收转学生,大半也是走点关系才进去的。这是一所美国教会学校,在灯市口。我上了一年就毕业了。这一年的英文是一位美国太太教的,她比M大有逊色,不过她用的课本还不错,我不记得名称了,只记得课本中有一些法国短篇小说的英译文,似乎有都德的[最后一课]、[柏林之围],还有莫泊桑作品的英译。这些读物不仅是很好的文学作品,而且因为它有故事性,初学英文的人不会感到枯燥。一般说来,英文翻译的非英语作品,常常译文本身文学性很强。英译本可能有时字面上不“忠实”,但它决不牺牲英语习惯,著名的翻译如[鲁拜集],托尔斯泰小说的两位译家的译本,斯科特/蒙特克利夫译的[往事追忆],威利译的唐诗,霍克斯译的[石头记]都是极好的英文。翻译是一个解释过程,翻译者往往本能地要把原文晦涩难懂的地方译得使人能看懂,这样一来,译文往往比原文明澈,给学译文这种语言(如英语)的人减少困难。所以不能小看通过英译外国作品来学英语的作用。
在育英中学毕业后,学校保送我去燕京大学。燕京大学费用太贵,我考了北京大学,居然考上了。1933年我进了北大英文系,梁实秋先生是系主任。我在北大一直呆到1936年3月。在1935年夏天,北大有一位英籍女教师M把我介绍给来华访问的瑞典美术史教授喜龙仁(),要我和他一起核教一部他已出版的[中国画论]()的英译文。后来他又邀我去瑞典和他工作,此是后话。
在北大英文系学习的两年多,单就本系课程说,我上过朱光潜先生讲的欧洲名著。
朱先生这时刚到北大来授课,他从史诗、悲剧一直讲到歌德的[浮士德]。他不是空讲,而是读作品,用的都是英译本,他也用英语讲授。朱先生最善于在纷纭的现象中提炼出本质的东西。当时他住在后门慈慧殿,办文学杂志,他的寓所就是一间文学沙龙,我也经常去敬陪末座。朱先生使我开阔了对西方文学的眼界,同时使我对创作也发生了兴趣。
梁实秋先生总喜欢穿绸衣绸裤的中装,他讲莎士比亚是逐段讲解,参照各家注释,颇能深入浅出。当时他以应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之邀翻译莎剧,可以说驾轻就熟。潘家洵先生教我们戏剧。潘先生不是留学生,苏州人,他的英语讲来娓娓动听。他的北京话,苏州话都十分地道。他译了易卜生,也译了王尔德的%少奶奶的扇子*,在课堂上讲剧本简直把人物讲活,对于王尔德用字如何俏皮,分析得十分细腻,使学生深感到作品的感染力。 ()淑平先生教我们传记,当时胡适十分提倡传记文学,我记得我还译了一部莫鲁阿(ANDRE MAUROIS)论传记的书(英译本,书名忘记了)。()先生在牛津学的是历史,英语之流利动听,难与 匹。她教鲍斯威尔的%约翰逊传*,洛克哈特的{司各脱传},不局限在这些作家,而是旁及英国历史、社会、风俗习惯,使我们增加了许多背景知识。应谊先生(女)教我们小说,记得读的小说有 {傲慢与偏见},还有其他十九世纪 小说,要求我们的阅读量是很大的,她在课上重点分析。邵可侣(RECLUS)先生教我们法语,他给每个学生起一个法国名字,他常常带实物上课,有一次带了夫人来作“教具”,教有关“夫人”、“妻”等词汇。他用的是直接法,从不教语法,所以学生的语法概 念级差,但发音、音调很好。第二年就用他编写的法文文学读本。
回顾在北大学习的两年半期间,名师引路,为我打开了西洋文学的大门和前进的道路。
1936年3月,我应前一年夏天喜龙仁之约,离开北平,经伪满、西伯利亚抵莫斯科,有转列宁格勒、芬兰,搭船到了斯德哥尔摩。
喜龙仁原是研究意大利绘画的,专攻文艺复兴早期画家乔托(Giotto),有专著(英译本19l7),后来研究中国建筑和园林艺术,1920年就到中国来过,据说是唯一获准在宫内拍摄建筑物的外国人(当时紫禁城还由傅仪居住),继而又研究中国绘画。在我认识他以前,他已出版了《中国画论》,《中国早期绘画史》,他约我去的时候,正在准备写中国后期绘画史,包括元明清三朝。他的古汉语不能独立工作,他要我做的工作就是把画论、画史、画家传、题跋、诗词等口译成英文,他写下来。在口译过程中,对原文的理解总要经过一番商讨。我当时只21岁,对古文略知一二,但对绘画则一无所知,尤其绘画理论,绘画术语,什么气韵生动、骨法用笔这些至今聚讼不止的概念,什么吹云泼墨,什么破刷点拖这类技术术语,都是从未接触过的。但是这对我却是一个很好的训练,同时对中国的绘画艺术也有所理解。喜龙仁还带我去英、德、法各国首都博物馆看他们收藏的中国画,从所谓顾恺之的女史箴到明清画家的作品,颇开眼界。
1938年夏末我离开瑞典回国到昆明。当时北大已与清华、南开联合成为西南联大,蒙自部分也迁到昆明。北大英文系主任是叶公超先生,他同意我复学,进四年级。从1938到1939年,我完成了大学学业。这一年对我收获最大、对我以后的工作影响最深的是燕卜荪先生(William Empson)的现代英诗。他从史文朋、霍普金斯、叶慈,艾略特一直讲到三十年代新诗人如奥登。他自己是诗人,朗读诗歌极有韵味。但他不讲自己的诗,请他解释他的晦涩的诗,他总是不肯的。他是位批评家,在大学时他就写了他的成名作《七种晦涩的典型》。他的批评有人把它归入新批评派,在主张“精读”(close reading)这点上,他们是相同的,但燕卜荪并不无视文学和社会的关系,作品和作者的关系,他生前出的书如《牧歌文学的几种表现形式》、《弥尔顿的上帝》和他死后出版的《运用传记》即是明证。他不同于新批评派还在于他认为应当追问作者的意图,评判作品应当有道德标准。他的“精读”法从文字分析入手,引导人深入到作品的多层次涵义,不是象印象派那样去评论作品,而是有根据地把深层涵义发掘指点出来。也许有人觉得他过于钻牛角尖,但不能指责他无中生有。他的方法归根结底还是实证主义的,和推理的演绎法相反,我至今觉得从理论到理论有它的用处,但理论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还要看实际批评中能否应用来决定,不从具体作品出发,不深挖作品本身,便贸贸然提高到理论,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这就是燕卜荪先生给我的经久的影响。1939年我毕业后,他就回英国了。l950年我从英国回来,他又在北大,但我在清华,拜会的机会不多。不久他就任舍菲尔德大学英国文学讲座直到1982年我去英国,我才又去拜访过他。1985年我再去英国,他已于前一年去世了。
从1939年到1946年我一直在西南联大教大一英文,教两个班的读本和作文。陈福田编的大学英文,选的材料和今天比,可能相当于今天三年级的程度。有些文章也不愧为名篇,如红衣主教纽曼论大学教育,但教起来并不费力,改几本作文要费点时间,但仍有不少时间可以自学,写点新诗。我也订了一个自学计划,但未能全部实现,只做成了一件至今受益的事,那就是自学了拉丁文。我感到研究英国文学,除了博览之外,工具语言如现代语中的法语、德语不能不备,古代语言尤其拉丁文是必须学的。我在沙滩北大曾从罗念生先生学过一年希腊文,后来没有继续,经过十几年也忘得差不多了。在希腊拉丁之间,我觉得更迫切需要的是拉丁。当时在西南联大没有人开这门课,只好自学。拉丁虽是死语言,文法也不是太难,自学可以掌握,但究竟是吃力的。特别是诗歌,习惯于现代英语诗歌的人,吟咏拉丁诗歌就颇困难。而且真正要精通拉丁语,虽然重要的拉丁作家数量是不会增加了,但究竟可观,要博览,要扩大感性。在我也只能做到借助字典阅读的程度。不过这对我读十九世纪以前的作品帮助已经很大了。我还用新诗诗体试译了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第六卷。 我因叶公超先生的推荐获得英国文化委员会的奖学金, 1946年秋到英国学习,被分配到牛津大学王后学院。我回顾自己走过的路,英国文学虽然读了一些,但总的说来有些杂乱无章。我想与其读个“文学学土”(B. Litt.)的学位,不如重做大学生,系统地再读一遍。读一个学位固然可以深入一个专题,学到一些方法,但就我来说,基础不扎实还是不行的,专题可以以后再搞。现在回顾,这个决定是对的。
在牛津大学学习了将近三年毕业,可以说达到了我的目的。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学了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古英语除了史诗《贝奥武甫》以外没有什么重要作品,但学了古英语对英语的发展能探本穷源,领会可以更强些,而古英语诗歌格律的特色对欣赏以后的诗歌很有帮助。中古英语的文学作品就丰富多了,乔叟、兰格伦、绿衣骑士、珍珠篇是其佼佼者。能从原文读作品,语感大不一样,通过翻译,即使是现代英语的翻译,总感到是隔靴搔痒,没有能和作者直接照面。可惜后来回国以后,古英语无用武之地,竟荒废了,连中古英语也少问津。可喜的是我知道有几位青年学者在钻研这两门“绝学”,使之不“绝”。
在学习古英语和中古英语的同时,我系统地学了从十六世纪到十九纪的文学(牛津大学十分保守,认为1832年以后的文学不必认真学,只消看看就可以了,原因大半是文字上没有什么困难,不必教师指导).同时也学文学批评。学习的方法是在导师指导下自学,每周看作品若干,每周写一篇短文,拿到导师处去念,他就你的文章从内容到布局、行文、用词提出批评。这是一种开小灶的办法。导师一般是本学院的,也可就学于其他学院的对某一段文学或某些作家有专长的导师。当时是战后,许多退役军人入学受到优待,学生的人数多了,所以导师一般同时和两个学生会谈,按常规则是每次只约一个学生会谈。这种手工业式的、贵族式的教育不能适应训练大批人才的需要,但就其本身来讲,学生和教师直接交流,耳提面命,其效果必然高出大锅饭的讲课听课,既学到知识,也学到不同的方法去分析评论文学。
除了导师个别指导外,大学也邀请各学院教师或由大学讲座开课,有些学院也由本学院教师开课。开设的古英语和中古英语是不得不听的,其他课程学生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当时非常“叫座”的讲课者我记得有C.L.Wrenn(古英语),J.R.R.Tolkien(乔叟,中古英语),C.S. Lewis(中古文学), Lord David Cecil(小说),C.T. Onioss(文字学)。有的是大讲堂上课,有的在自己的学院膳堂里讲,听众多,有的就席地面坐。当时强调思想内容的分析或强调欣赏的演讲较少,多数是传统训诂性质的。
三年下来,我觉得学的知识比较系统,增强了对语言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学到一定的方法和表达能力。这对我后来的工作很有帮助。
牛津大学毕业之后,我又去剑桥大学工作一年,为大学图书馆汉籍编目。当时剑桥大学汉学教授是捷克人夏伦(Gustav Haloun),他有一套编目的方法,要求按他的方法制卡片,但他并不给我规定数额,所以我可以从容工作。剑桥大学图书馆中文书收藏颇富,有几个私人藏书(如威妥玛Sir Thomas Wade,骆任廷Sir James Lockhart等)都赠给了这个馆,馆中丛书特别多,丛书的子目都要编目,编目就必须看看序跋和内容。我借此机会大大浏览了一番,有兴趣的还作了不少笔记,工作环境幽静,休息时可以去喝一杯咖啡。一年下来也读了不少书。
1950年末我回到北京,在清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1952年院系调整,我调到北大,头两年仍教英语。当时一边倒学习苏联,搞了一个“活用字”,从一篇完整的文章里抽出十来个单词作练习,一篇完整的文章丢在一边,真是卖椟还珠,愚蠢之至。后来就教文学,编文学史,也是学习苏联。学习苏联,强调文学作为社会现象是对的,这一点在我过去的教育里是被忽视的,因此得到纠正。但把文学和阶级斗争直接联系起来就变成简单化;强调人民性过了头,有的重要作家就不入流。这种方法实际上没有能把文学史作为一个完整的客体来研究,而是带着一种非常狭隘的宗派观点来看待文学遗产的,因而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就变成彻底的否定。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对待文学呢?我觉得研究文学应当认识到文学是社会现象,但更重要的文学是文学,文学和其他精神活动一样是从一个方面认识事物,是分工。因此它不是社会学、经济学或政治学,它有它的相对独立性。另一方面,文学的社会性也不是象韦勒克(《文学理论》)所说的是外在因素,而是内外一致的。正如燕卜荪,尽管他貌似雕虫篆刻,实际上他是把文学看作社会现象的。我们应该记住外在因素的存在,着力点却应在文学本身。 Ars longa,学无止境,学文学也是如此,新事物不断出现。必须努力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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