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晃——名门“痞女”
洪晃 ,1961年生于北京。12岁时到纽约学习英文,1984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瓦瑟大学。洪晃是著名文人章士钊的外孙女, 著名作家章含之的女儿,著名导演陈凯歌的前妻,笼罩在这么多光环之下的洪晃没有继承大家闺秀的性格,却练就了一副特例独行,我行我素的态度,中西方文化的双重熏陶使她有着惊人的艺术鉴赏力。
著有《我的非正常生活》及各种杂文,现在负责出版《I LOOK世界都市 》,《乐》,《SEVEN-TEEN 青春一族》三本国内畅销的知名杂志。
她结过三次婚又离了三次婚,第一次嫁给一位美国律师,第二次嫁给中国导演陈凯歌,第三次嫁给一位法国官员。
洪晃谈留学生涯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您在九岁时就被送到纽约接受教育,那您能不能给我们讲一讲那段经历?
洪晃: 事实上我是在北京一所寄宿学校开始学习英语的。那是一所专门提供英语教育的学校,我在那里上了三年学。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时期, 那时的课文就是“我的母亲是农民,我的父亲是工人,我的哥哥是解放军”等等,都不是有实用价值的英语。
所以即使我们在国内已经学了三年的英语,我们在登上那一班法航的班机后意识到我们甚至不知道怎么问洗手间在哪。
在到了纽约之后,每当看到雪糕,我们都摇头说我们不能吃这个东西,因为这是很腐败的。 终于有一天别人对我们提到,难道你们不想吃点雪糕吗?我们就说,想,想吃。吃着雪糕,雪糕的英语就会浮现出来,那时我们学到的第一个真正的英语单词,很单纯地发自内心地学会。
我们在美国学到的第一个出于必要而学的单词是洗手间,而我们在美国学到的第一个处于内心渴望而学的单词则是雪糕,因为我们想吃。
主持人:我知道你当时是被送到了一个美国家庭,是吗?
洪晃:对,由此你可以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生活的,他们的子女是怎么生活的。
小朋友们都有零用钱,但那并不是给他们的,而需要他们为此劳动。他们要洗碗、倒垃圾、遛狗或喂猫。你必须为你的零花钱劳动,而并不是一个礼物。我总觉得他们没有中国小孩那样娇生惯养
但我觉得最不一样的一点是美国人很尊重独创的东西,所以当家里的大女儿瑞贝卡画了一幅画后,我很喜欢并说,这幅蝴蝶画得很漂亮,我也要画一幅一样的。而她则十分生气,她就问我,你为什么画我画的东西。我就开始哭,因为这是多友好的赞扬啊,因为在中国我们只会照着老师的画来画,那是多好的一样东西呀,我想画你的画对你是多好的事呀。我是说你很厉害。但她就说,不,这是很无礼的,你必须画你自己的画,不要画我画过的东西。
12岁时发现:美国人跟我们太不一样了
他们家的小朋友一点也不乖,根本不听话。 “乖”在英文里几乎是个贬义词——docile, submissive;而“听话”二字绝对是美国女人对男朋友的要求,对孩子并没有这么苛刻。73年我刚到美国就犯了一系列“乖”的错误,上课我们坐得笔挺,美国孩子横倒竖歪,结果老师反而问我们听课时候为什么象僵尸一样。
我们跟他们的第二个区别在于 “脸“这个字上。要脸的人跟着别人的感觉走,不要脸的人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我从小最怕给家长丢脸,12岁出国之前大人来来回回嘱咐:千万别给国家、人民、父母和全中国的小朋友丢脸,把我们吓得,步步小心翼翼,使劲琢磨什么样的行为能够让别人夸奖我们,给脸上贴金。到了美国以后,发现他们不太讲究脸面,倒是对“fun”这个词挺强调的,我们学校的口号是:Learning is fun,家长送孩子上学告别时说:have fun,等他们长大了,连公司开个大会、培个训都要问:Are you having fun? 美国人对一个人最大的赞扬就是他是个fun人。
我们从小很现实,强调短期效益,小学成绩好是为了考初中,初中为了高中,高中为了大学,大学为了什么我们开始有点含糊,那就考研吧。而他们特别能作黄粱美梦,从小就开始。在家做美国梦,发明个因特网、窗户软件、苹果电脑什么的。到咱们这来就作中国梦,1.4亿人口左手可口可乐,右手麦当劳,脚上蹬着双耐克,耳朵和肩膀中间还夹着个莫托罗拉。
当年,这些区别多少给我们和美国小朋友的沟通带来了一定的误会和困难,但是我们马上琢磨出来一套对付方法:首先,别那么乖,完美和人性是对立的,弄个七成人性,三成完美就足够了,太完美了反而招人恨,而且还把自己累着。第二就是要时刻大喊大叫:“I am having fun! ”我fun, 你fun, 我们大家都fun, fun, fun! 即给了他们脸,也给自己挣了脸,对付老美其实就这么容易。最后就是要忽悠一个梦出来,然后手拉手地说:“哥们,走,咱们追地平线玩去。”
但是现在这些区别越来越小了。我们的孩子越来越闹,他们的越来越乖。我们开始have fun, 他们倒开始要脸了,我们开始追梦,他们到变得挺现实,不追地平线了,追着“屁股线”(bottom line)满世界乱跑。世界真的平了。
国外生活的日子,让洪晃学会了如何判断和思考,她也从一个懵懂的小姑娘渐渐成熟并充满个性。
一件趣事
洪晃12岁时,望女成凤的章含之送女儿去美国读书。洪晃临走前,章含之一再叮嘱洪晃:“一定要做听话的好孩子,千万不能给祖国丢脸!”到美国后,洪晃谨记妈妈的话,步步小心,时时留意。课堂上,同学们坐得东倒西歪,只有洪晃坐得笔直,一动也不敢动,她想:我表现这么好,老师一定会表扬我!
终于盼到老师走近自己,洪晃坐得更直了。老师盯着洪晃,生气地用英语说:“你怎么一动也不动,像个僵尸似的,多吓人哪!”同学们哄堂大笑,洪晃却羞愤交加。在后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洪晃一步步明白,美国人和中国人的思想与生活态度千差万别。为了不让自己成为另类,洪晃只好放弃妈妈对她的教育,学习美国人的思想自由和言语率真。
经历的“头脑风暴”
1973年,与洪晃一起的28个孩子被外交部选中送往国外,洪晃是在十二岁那年到美国留学的,在那里,洪晃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头脑风暴”。
相对于国内当时物质生活的匮乏,美国简直就是一个虚幻世界。这里有高跟鞋、吊带裙、喇叭裤,那比萨怎么会有那么不可思议的香味,而膻腥的牛奶、血肉模糊的牛排究竟怎么吃?更让洪晃惊诧的是,美国的小朋友竟然都能戴上一块手表,要知道这在当时的中国可是用于结婚的“六大件”之一呀。老师比学生还糟糕,一点没有中国老师的尊严,老跟学生嘻嘻哈哈,成何体统!最可怕的是开学典礼上,就有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拿着个破吉他,破口琴,没音没调,既不说话也不是唱歌在台上哼叽了十分钟,台下的美国孩子跟见着毛主席似的那么激动,后来才知道这人叫鲍勃•迪伦。
听不懂只能睡觉
在学校的头三个月一晃就过去了,可洪晃他们的英文一点长进都没有,每天早上“林肯”把他们送到学校,老师开始讲课,他们就开始打呼噜,小红房子学校属于那种进步学校,很随便,学生上课可以趴在地上,把脚放在桌子上,还可以吃东西,所以睡觉根本不算什么。
老师也知道他们听不懂,怪可怜的,睡就睡吧。可是代表团的领导不干了,每个学期中国政府要交二千多美金的学费,学不好要有不少人倒霉。后来领导将他们送到美国家庭中,才一点点好转起来。洪晃回忆当年的情景说,“刚开始我特别想家,还很排斥美国所有的东西,然而几个月后,我就不知不觉地融入到他们的生活中了,还交了几个不赖的朋友。”在美国的四年,洪晃说开了自己的眼界。
在美国读完了大学
1977年,中学毕业后的洪晃回到了国内。然而没呆几年,她就考入美国久负盛名的七大女校之一Varssar学院,学习国际政治专业,成为罗斯福夫人、凯瑟琳•肯尼迪夫人的校友。
洪晃不无得意地说,七大女校各有性格,比如希拉里读的那所学校,擅长培养特别专业特别能干的女强人。我们这所学校培养的人大都像我一样沾点艺术气质,比较独立也比较自由散漫。包括我后来回国进入文化圈子办起中文杂志,也是由这个母校所赐。在洪晃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就嫁给一位法律专业的美国青年,这也是她的第一次婚姻。
本文地址:http://www.dioenglish.com/writing/method/43224.html